成都创新创业政策(成都创业项目库)

创业学习网2021-11-19 14:40:09289

点击蓝色单词

关注我们

创业服务政策文件

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

想落户创业园区和孵化器?成都创业园区、孵化器、创意空间、创业托儿所。

01

西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管理机构:成都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园大楼

联系人:关

电话:028-83033592

传真:02883035198

02

节点空间加速器

管理机构:成都点宇创科空间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工业区兴业大道319号风云谷2楼

联系人:石路阳

电话:18048591021

网站: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NodeSpace

03

Zhihuida实验室

管理机构:成都测试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业大道319号风云谷3楼

联系人:丁龙

电话:15881168396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智汇青春

传真:028-62019765

成都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在网上查看成都的创新创业政策、项目申报、企业(团队)、载体、培训等信息。

创业培训机构

01

成都创新就业培训中心

青羊区

联系人:黄群辉

电话:87706836

培训机构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

电子邮件:492338804@qq.com

培训及师资:租用清江东路118号的教学场地,满足培训需求

t-size:15px;">02


成都市人力资源管理培训中心


高新区


联系人:何欢


联系电话:13882040318


培训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47号13楼


电子邮箱:23035993@qq.com


培训及师资情况:拥有专职讲师3名,专业教师10名,兼职教师15名。


03


成都市就业创业培训指导中心


成都市


联系人:卢红


联系电话:87706369


培训机构地址:二环路北一段四号523


电子邮箱:342240081@qq.com


培训及师资情况:有标准的教师及教学所需设备。创业培训培训师3人,培训讲师7人。


1


大学生创业补贴


办事指南


前置条件


1、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市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市、区(市)县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和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 “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申领创业补贴。


2、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3、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


① 大学生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本人申请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团队负责人申请创业项目补贴。


② 大学生个人登记创业主体的,由本人申请创业实体补贴;采用合伙制等方式登记的创业主体,由领办人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③ 开办“网店”的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2


受理机构


在蓉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受理(在蓉高校按校区所在地实行属地受理)


申请材料


1


由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申报材料


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专家评估意见,入驻创业园区时间及孵化情况证明材料等。


2


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资料应附


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专家评估意见,入驻创业园区时间及孵化情况证明材料等。


3


创业实体申报材料


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法定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4〕33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21号)


办理部门: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办理地址:创业者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


联系电话:87706272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2


创业培训补贴


(一)贫困家庭劳动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成员及子女);


(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年度大学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四川藏区彝区“9+3”毕业生);


(三)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六)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年度大学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七)返乡农民工。


有创业意愿并参加创业培训的以上人员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个人申领


个人向受理补贴培训申请的街道(乡镇)所属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培训机构代为申领


培训机构或在蓉高校向所在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的申请资料。


五类人员


《就业创业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实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创业培训机构或在蓉高校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创业培训机构或在蓉高校代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或学生证、代为申请协议等。


2


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


身份证、学生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实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花名册,培训机构或在蓉高校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高校或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


3


返乡农民工


身份证、培训花名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法定依据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21号)


办理部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办理地址: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87706239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信息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网


成都创新创业政策(成都创业项目库)

本文内容转载互联网,如发现本站有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联系站长,将立刻删除。

标签推荐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